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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保证以后不会再犯了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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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保证以后不会再犯了”

“我保证以后不会再犯了”

原标题(biāotí):“我保证以后不会再犯了”

“我保证以后不会再犯了。”4月21日,当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检察官对一起(yìqǐ)放火案当事人进行回访时,被告人陈某如此说道。

2024年11月27日(rì),70多岁的陈某(chénmǒu)与邻居高某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,想着自己平日里对其很是忍让,心中恼火不已,于是用随身携带(suíshēnxiédài)的打火机点燃(diǎnrán)了高某堆放(duīfàng)在邻居家空房中的废旧伞布,待火苗起来后便回家睡觉了。邻居发现火情后合力将火扑灭并报案。同年12月27日,陈某被抓获归案。

依托(yītuō)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,上虞区检察院第一(dìyī)时间依法介入。办案(bànàn)检察官与承办民警一同赶赴火灾现场进行实地查看,确认由于邻居发现(fāxiàn)、施救及时,现场过火面积较小,仅造成少量伞布及墙面损毁,未造成人员伤亡。

但(dàn)检察官同时发现,现场空房中堆放有各类(gèlèi)木板、木柴、稻草等大量易燃物,且该房屋与近10户民居直接相连(xiānglián),极易引发大面积过火并蔓延至附近人家。周围房屋内居住的多为老年人,一旦火势(huǒshì)蔓延较难逃离,将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威胁。为此,检察机关从现场证据(zhèngjù)固定、财物估价等方面提出引导(yǐndǎo)取证意见,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固定相关证据。

今年(jīnnián)2月21日,该案被移送至上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经审查,办案检察官发现陈某(chénmǒu)还差1个月就满75周岁(suì),他患有帕金森综合征,且多年残疾,其妻子(qīzǐ)因脑出血长期瘫痪在床不能自理,93岁的岳母轮住在陈某家,两人都需要陈某照顾。可以说,陈某虽然年事已高,但仍(réng)是家中的顶梁柱。

念及(jí)陈某年事已高,本次犯罪(fànzuì)也是一时冲动引发,主观恶性(èxìng)不强,办案检察官对陈某行为的社会危险性以及羁押必要性进行了(le)深入(shēnrù)的审查、调查。陈某所在的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,陈某一贯表现良好,此次也是一时冲动酿成大祸,并出具了相应情况说明,建议检察机关考虑其个人身体及家庭情况对其从轻处理,周围多名邻居(línjū)也对陈某的行为表示谅解。

鉴于陈某初衷是出于泄愤,但他的行为(xíngwéi)最终却构成了放火罪,检察官对其围绕法理情进行(jìnxíng)释法说理。在了解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后,陈某向公安机关(gōngānjīguān)退赔了放火造成的财物损失3410元。

经综合审查,检察官将从宽处理的(de)量刑(liàngxíng)建议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,会议认为该案处理于法有据、于理应当(yīngdāng)、于情相容才能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。为化解双方矛盾,给陈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,结合陈某的犯罪情节(qíngjié)以及自愿认罪认罚、积极退赔等情节,检察机关最终在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(yuánzé)的基础上,决定对陈某以涉嫌放火罪提起公诉(tíqǐgōngsù),并提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、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。最终,法院(fǎyuàn)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。(史隽 李媛 王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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